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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4号令)等要求,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E6~E8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E6~E8泊位工程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防波堤内侧液体散货作业区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:新建1个2万吨级油品化工泊位(E6泊位)、1个5万GT液化烃泊位(E7泊位)和1个5万吨级油品化工泊位(E8泊位)及其配套设施,年设计吞吐量为670万吨,年设计通过能力为730万吨。其中,码头E6~E8泊位总长度分别为204m、280m、280m,E6泊位由一座工作平台、一座系缆墩和一座码头栈桥组成,E7、E8泊位各由一座工作平台、两座靠船墩、六座系缆墩和一座码头栈桥组成。码头通过管线与后方库区连接。工程总投资108478万元,建设周期30个月。 二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: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: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岭脚村博贺新港区规划展示中心楼二楼203房 联系人:陈振浩 联系方式:0668-8908292 电子邮件:13580020161@139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: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,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(以下简称“公众意见表”),在公示期内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。公众意见表见附件。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,在公示期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。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、公众意见、公众信息等内容,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,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。您的个人(或团体)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附件:公众意见表
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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